经济法学-专利法

发布时间:2018-12-17 作者:吉林大学自考招生信息网
专利法06617  
单选择
1.法国于1791年才有了第一部专利法。
2.发明权和专利权的期限为3年至15年,由主管机关确定。
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4年批准公布“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4.198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了专利法的实施细则。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于1985年4月1日同时施行。
5.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条件,自有专利制度以来就是如此。
6.关于“发明”的定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是:就专利法来说,发明是“发明人的一项构思,能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领域的某个具体问题”。
7.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发现仅仅是揭露自然界原来存在但人们不认识的东西,例如,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等。发明则指人们设计和制造的前所未有的东西。
8.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即归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9.我国于1992年修改专利法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已经基本达成协议,该协定规定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11.直接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12.专利权人的义务有二:一是缴纳年费,二是实施发明创造。
13.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实施他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
14.人民法院审理侵权案件完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程序是公开、公平的。
15.奖励技术发明创造,奖励和帮助公民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原则。
16.判断—个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主要是看这种行为所涉及的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7.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并不增添产品的实用性,它主要是为了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
18.关于混合新颖性标准: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和所处的地理环境,同时为保护本国发明人、申请人的利益,专利法采用混合新颖性的标准。
19.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我国是以申请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所谓申请日,是指专利局收到依法提出的申请文件之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0.破坏新颖性的技术:能够使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的技术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另一部分是申请日以前他人提出并在该日以后公布的中清中的技术;在我国专利法中,前者,即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称为现有技术,后者不属于现有技术。
21.实用性是指能在产业上应用。
22.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发明的创造性相比,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没有实质上的区别。这就是说,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要求比对发明创造性的要求低一些。
23.外观设计新颖性的判断基准:我国采用的是混合标准。
24.一般来说,专利法对专利申请的要求涉及到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这是指文件中记载的信息如何表达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专利申请文件的内容,这是指申请文件记载的信息本身。第三个方面是优先权的问题。第四个方面是申请费的缴纳:
25.商业秘密,或者贸易秘密,常常是人们用来指未公开的、具有工业或商业性质的信息的一个名称。
26.判断授权的外观设计与已知的在先外观设计相同,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二者的产品必须是同一种类的产品,不同种类的产品不能进行对比;二是二者的外观设汁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指形状、图案、色彩三种要素及其不同的结合相同。
27.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
28.权利要求书一般是在说明书的基础上,以简明的语言复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
29.权利要求有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之分。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30.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是以该局或有关代办处收到之日定为申请日。如果是通过邮局提出的都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
31.在被授予专利权以前,或者在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审查之后,或者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而处于复审期间,都可以撤回该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也可以采用间接的方式。
32.专利申请撤回的方式: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在被授予专利权以前,可以随时撤回其申请。
33.专利申请撤回的效力:撤回专利申请应当自专利局收到撤回申请的声明时发生效力。申请人如果在自申请日起18个月期满前撤回该申请的,专利局应即停止公布该申请。
34.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延迟审查制: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时予以公布。自申请日起3年内,申请人可以请求实质审查,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即延迟的期间我国规定为3年。
35.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三年内,专利局应当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6.关于复审的范围: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后驳回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在内,另外—种是经专利局实质审查后驳回的发明专利申请。
37.复审程序: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并缴纳复审费。
38.对复审决定不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对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其复审请求所作的决定(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了。
39.中国自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40.多数国家规定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10年。
41.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在成员处于国家紧急状态或者其他特别紧迫的情况下,或者在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无须事前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协商,即可决定使用有关专利。
42.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主要是看这种行为所涉及的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3.考虑到第三人的正当利益,成员可以对专利所授予的排他权规定有限的例外,条件是这些例外并不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相抵触,而且也并不损害专利所有人的正常利益。
44.专利法中所说的发明是指一种技术构思或者说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并要求这种公司或者方案已经达到可以实施的程度。
45.明显在我国现有技术的意思是指以申请认为进行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水平。
46.专利权有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所有的。
47.关于发明专利期限的计算:对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3年,是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20年。
48.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包括:①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②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③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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